国企改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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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3年5月,青海省财政经济委员会物资分配管理科与省工业厅供销科合并,成立了第一个物资管理机构——青海省财政委员会物资供应处。1956年8月成立了“青海省人民委员会物资供应局”,负责对全省物资进行统一管理、供应和调度,并在部分州县建立了物资机构。1959年改名为“青海省计划委员会物资供应局”,经上报国务院批准,1963年3月25日,青海省人民委员会第34次会议决定,正式成立“青海省物资管理局”,为省人民政府直属局。1970年,国家物资部撤销,省物资局也随着撤销,各专业公司改名为专业组,合并成立省物资供应公司,划归青海省革命委员会直接领导。至1972年,省物资局及其所属各专业公司又相继恢复。

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物资流通冲破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观念,在“以计划经济为主,市场调节为辅”的原则下,推行了计划分配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新的运行体制(即“双轨制”),以替代分配调拨为主的旧的物资流通体制。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,由产品变为商品,由分配变为经营,由国有物资企业的独家经营变为多种所有制共同经营,由国有物资企业主渠道变为多渠道。物资流通体制,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模式从计划经济——以计划经济为主,市场调节为辅—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,经历了由计划——双轨制(计划、市场) 市场的演变过程。

1993年后,我国重要物资的计划分配量同市场交易量的比重发生了重大变化,物资流通体制正从计划到市场演变。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、买方市场形成的情况下,国有物资企业市场占有率明显下降,国有物资部门的主渠道地位也逐步弱化。

1994年,在机构改革中,青海省委下发《关于青海省省级党政群机构设置的通知》(青发〔1994〕8号),将省物资管理局拟“改为物资总公司”,成为政府部门厅局转体的唯独一家。省物资局按照省政府指示,既抓转体,又抓经营,抓稳定,于1994年7月3日上报省政府《关于省物资局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几个问题的请示》。

1995年1月18日,省政府办公厅下达《关于省物资局成建制转体为经济实体的几个问题的批复》(青政办函(1995)4号),围绕转体问题从11个方面作出了批示,确定集团总公司为直属省政府领导的正厅级大型一类企业。经政府授权,统一经营和管理原物资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全部国有资产,并负责保值增值;行使资产所有者的权利,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领导与监督。当年,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正式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,注册资本金1.11亿元。集团直属5个公司(中心),即:进出口公司、期货信息中心、金秋物资公司、三产综合经销公司、地方资源开发公司等。同时成立干部培训中心,与物资职工中专学校合署办公,两块牌子,一套人马。所属企业有:青海省金属材料总公司、青海省机电设备总公司、青海省化轻建材总公司、青海省木材总公司、青海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、青海省木材工贸总公司、青海省基建物资总公司、青海省物资贸易中心,青海省物资建筑工程公司、青海省物资机械修造厂。

刚转体后的物产集团,由于观念成旧、改革滞后、体制不顺、机制不活,思想上没有彻底脱胎换骨,经营萎缩,效益下滑,到1997年集团系统累计亏损1.3亿元。为适应经济环境,不断解放思想、转变观念,陆续围绕加快政企分开、确定工作重点、变革产权关系、增强竞争意识,推进改革创新,实现了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到企业化管理的实体经济的过渡。通过转让出售、资产上划、合并兼并、剥离分立、依法破产等途径,“向改革要出路,以发展求生存”。坚持扭亏先扭人,扭人先扭心,“一手抓深化改革,一手抓止亏扭亏;一手抓资本运营,一手抓产品经营”,努力摆脱困境。通过企业定位、资本运营,公司出资人地位得到了加强,市场得到了一定拓展。

2007年12月,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以来,面对新的经济形势,带领广大干部职工,以党建工作为统领,与各项工作深度融合,全面推进生产经营、项目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及群团工作,着力对束缚企业发展的原有体制机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创新,确立了战略清晰、主业突出的现代物流、工业生产、内外贸易“三大板块”业务和功能逐步凸显的朝阳物流园区、北川工业物流园、曹家堡保税物流园“三大园区”战略布局。集团持续深化系统内部改革,激发创新发展活力;持续推进项目投资建设,培育新的发展优势: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加快产业转型升级;持续强化集团战略管控,防范化解各类风险。集团积极融入“一带一路”建设,“园区+”产业平台搭建初具规模,集群效应显著增强,企业竞争能力、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提升,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,企业规模、营收利润和员工收入逐年扩大、攀升。2017年底集团完成了从全民所有制企业到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制改制,名称由“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”变更为“青海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”,健全完善了法人治理机制,不断加强了党的建设,为今后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基础。截止2021年末,集团当年营业收入是2007年的25倍;资产总额是2007年末的11.37倍;所有者权益是2007年末的5.74倍;员工人均收入是2007年的4.93倍。

14年来,青海物产荣获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状”、“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、“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”、“中国物流杰出企业”、“中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‘AAA’级企业”、 “中国物流社会责任贡献奖”、“中国红十字会奉献奖章”、“全国工会最美职工书屋”、“西部物流百强企业”、“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”、“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、“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”、“全省安全生产先进企业”、“全省投资贡献先进单位”、“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先进企业”、“青海省上缴税收先进企业”、“青海省优秀企业”、“青海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‘十佳’单位”、“任期经营业绩优秀企业”、“青海省职工书屋示范点”、“财务决算先进单位”等荣誉称号,并连续多年被省委组织部、省国资委党委授予“优秀领导班子”等荣誉称号。同时,连续入选“青海企业50强”,2121年名列第11位,自2013年跻身“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”后连年入选,2021年排名第421位。